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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的通知

作者: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6-10-21 12:39:37 浏览:

各单位:

接西安市消防救援局通知,要求高等学校等消防重点单位必须开展常态化防火巡查。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规定》教育部第28号令第十四条之规定,我校下列单位(部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地面车库、地下车库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请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校医院、西石大资产经营公司、基础教育中心等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格对照“六查两看两清”标准开展巡查并明确1名责任人扫码进群,认真落实巡查工作,及时梳理当日巡查情况,拍照留存备查,每周三将工作照片拼图发至群内。


六查: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可燃物、管理责任、隐患整改;

两看:消防控制室值班、微型消防站建设;

两清:逃生封堵障碍物、全域可燃杂物,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信群二维码

    2.工作照拼图示例。

                                      保卫处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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