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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8-18 14:53:10 浏览: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当前暑期已近尾声,两校区实验室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部分实验室改造项目也进入收尾阶段。新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新启用实验室安全条件全面达标、教学科研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新址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条件确认

各已完成搬迁的院系,须于828日前对新启用实验室组织一次全覆盖安全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等相关要求,逐间逐室检查安全设施、通排风系统、水电气管线、应急防护设备、危化品存储设施及环境条件等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确保安全信息牌(含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方式、逃生路线图等信息)及时更新并张贴到位。

各实验室须同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实验室值日巡查制度、应急预案等,确保新址实验室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相关制度规范须制作上墙,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入心”。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须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未通过安全验收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于无法在开学前完成全部整改的,须制定分步分区启用方案,确保仅已验收合格的区域投入运行。

二、严格改造中实验室的安全监管与交接验收

对于仍在进行改造施工的实验室,各相关院系须指定安全巡查责任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重点监督施工用电安全、动火作业审批及防护措施落实、施工材料规范堆放、与实验区域的有效隔离等环节,严禁将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等存放在改造区域内,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登记备案。

改造完成后,院系须会同施工单位等进行联合验收,重点核查通排风系统运行效果、电气线路负荷能力、给排水管路密封性、消防设施联动状态等关键指标,确保改造后实验室各项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接收启用,所有验收资料须归档留存。

三、开展试运行实验,全面检验安全状态

开学前,各实验室须安排至少一次试运行实验,模拟常规教学科研操作流程,全面检验设备设施运转状态、通排风与水电气管线联动稳定性及安全防护设备有效性。试运行实验须在指导教师或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过程中发现问题须第一时间停止、报告并处置,确保正式开学前所有问题归零。试运行完成后须做好记录并归档备查。

四、规范搬迁收尾,做好旧址封闭与新址启用衔接

各院系要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搬迁收尾、新址启用与旧址封闭的衔接工作。原址实验室须全面清查,彻底切断水、电、气供应,锁闭门窗,完成废弃物清理等工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弃物须严格按照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转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新址实验室须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环境检测、安全验收后方可正式启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须预留充足的调试周期,确保开学前达到稳定运行状态。涉及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确保账物相符。

五、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各院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切实做好开学后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合理统筹科研实验与教学实验安排,确保两者协同推进、有序衔接。

各实验室须在开学前建立健全新址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对全体实验人员开展一次收假安全培训,重点培训新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布局、应急疏散路线、设备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师生熟悉新环境、掌握新规范。安全信息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须在开学前全部张贴上墙到位。

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各院系开学前安全准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六、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开学前应急准备

在正式开学前,各院系须继续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及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开展现场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院系负责人及实验室管理处,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须立即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确保828日前完成全部自查及整改,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教学科研活动正常开展。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382261

保卫部(处)值班室电话:

鄠邑校区:81469110(值班报警求助) 81469119(火警)

雁塔校区:88382110(值班报警求助) 88383119(火警)

实验室管理处电话:81469693

2026818

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