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见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排查范围
检查范围:学校所有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与科研实验室。
三、重点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应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安全责任体系与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全周期管控情况;跨校区、多地点实验室等特殊情形的管理体系与责任落实情况;消防、用电、气路等基础安全条件,特别是针对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实验室运行、危废处置、值班巡查等关键环节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附属场所)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弱项自查自纠。自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组,根据各院系及有关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检查组将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并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此次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整体水平。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2月2日17: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排查工作要求严、时间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排查全面、整改彻底,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水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693
电子邮箱:lixi@xsy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2026)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