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7部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6〕6号)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搬迁后实验室运行实际,11月5日至6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雁塔校区、鄠邑校区实验室开展秋季学期期中安全检查。
检查组对照安委办6号文件和教育厅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台账整改销号情况,并对搬迁后新启用实验室安全条件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安全准入落实、消防用电规范、特种设备运行、危化品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及搬迁后运行准备等环节,并对前期开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前期部分隐患已整改到位。但个别实验室在用电用气、通道畅通、应急管理和日常记录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检查组现场反馈并登记,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学校统一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实验室,一律暂停使用,复查确认后方可恢复运行。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持续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委办6号文件和教育厅专项排查整治等文件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国有资产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