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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及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8-20 10:24:00 浏览: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两校区实验室搬迁后实际情况,为全面掌握新址实验室安全状态,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搬迁后实验室用途、设备、危险源等发生变化的,须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及时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二、重点工作

(一)实验室基础信息重新统计

以搬迁后实际运行的实验室房间为单元,逐一核实并填报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实验室名称、房间号、所在校区及楼宇、使用面积、负责人及安全员、联系方式、主要用途(教学/科研/公共服务)、使用人数、主要设备等填写附件5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重新认定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结合搬迁后实验室功能定位、危险源类型与存量变化情况,对所有已搬迁和新启用的实验室重新开展安全分级与分类认定工作。各单位要逐一核查各实验室基础信息真实性、危险源排查完整性、分级分类判定准确性、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等。实验室安全等级为Ⅰ级(重大风险)和Ⅱ级(高风险)的实验室,需在台账中明确标注并单独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填写附件6。

(三)危险源全面辨识与排查

严格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生物安全、电气安全等重要危险源逐一排查,准确填写主要风险点填写附件7

(四)安全自查自纠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对搬迁后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已搬迁实验室重点检查新址安全设施、通排风系统、水电气管线、安全标识、应急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改造中实验室须加强施工安全巡查,重点监督施工用电安全、动火作业审批、施工与实验区域有效隔离等环节。填写附件8,并形成附件9报告

开学前实验室试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信息牌张贴、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按《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验室搬迁收尾及开学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五)闭环整改

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须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六)教育培训

结合新址实验室环境特点,做好实验人员准入教育和应急培训,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4)相关要求执行,重点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布局、应急疏散路线、设备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流程。

三、时间安排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按要求一次性报送所有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共5项):

附件5: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表以搬迁后实际运行的实验室房间为单元逐间填报,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

附件6: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级分类台账依据附件1判定等级,Ⅰ级和Ⅱ级实验室单独标注并报备。

附件7: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严格对照附件2逐项排查,确保危险源类型与存量数据准确。

附件8: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参照附件3逐项检查,隐患问题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

附件9: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参照附件9参考提纲撰写,须包含自查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二)报送要求:以上5项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经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所有资料统一发送至邮箱sysgl@xsy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材料”。

(三)报送时间:2026年8月30日(星期)前。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据准确。各单位要对照搬迁后实验室实际运行情况,逐一核查、逐一填报,确保所有已搬迁和新启用的实验室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虚报。

(二)落实闭环整改。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详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挖根源,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材料齐全、签章完整后一次性报送。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1469693

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8月20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

附件《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

附件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汇总表(2026年秋季)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级分类台账(2026年秋季)

附件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2026版秋季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模板)

附件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参考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