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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鄠邑校区集中清理无主电动车、自行车的通告

作者: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6-07-02 11:28:16 浏览: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西石大保【2024 1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在2026712日﹣717日将对校园内无主僵尸电动车、自行车进行专项清理。

清理范围:车辆部件严重缺省、长期停放未使用、2025-2026届毕业生遗弃车辆。

参照2025年学校签约法律顾问单位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如何处置校园内无人认领非机动车>事宜的咨询回复意见》,特向鄠邑校区师生进行公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请同学们将自己残缺不全或长期放置不用的车辆自行修复或清理出学校;请2025级毕业生和2026级毕业生相互转告将留在校园内的车辆清理出学校。

逾期未清理的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于2026年暑假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处置。





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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