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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11-07 10:02:22 浏览: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和创新人才培养阵地作用,支持和鼓励各单位规范有序地面向学生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以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效能。现就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及开放时间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的实验室(包括各专业实训室、计算机房等),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各实验室的功能、仪器设备及危险源情况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开放实验室范围和时间。

原则上,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应对学生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各院(系)及有关单位统筹资源,确保有部分实验室实行全天候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形式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自主确定实验室开放形式,开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实验课开放:除正常实验课教学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实验项目或完成情况未达标,可补做或重做实验,直到符合实验课达标要求为止。

(2)假期开放:鼓励各实验室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吸引学生参与科学实验或教师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学生依托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利用周末、寒暑假进入实验开展科研研究、学科竞赛、创新项目等活动。

(3)毕业论文实验开放: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选题、开题、修改实验方案等程序后,可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

(4)测试分析开放:利用实验室分析测试平台学生参与对外样品分析测试任务,并完成撰写分析测试报告,锻炼和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学生兴趣培养和应用技能提升型开放:针对学生兴趣开放实验室(实训室),如体育器械室、钢琴室、影视制作实验室(音视频节目制作)等。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统筹规划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落实、指导,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教学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2.压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应有相应的开放实验室准入和管理细则,严格落实负责老师或指导教师,压实安全责任。学生在准入开放实验室前务必经过实验室安全与应急处置培训、操作培训,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确保实验室安全。

3.加强指导,提升成效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面向师生做好实验室开放的宣传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创新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切实提高育人质量。

四、工作安排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实际制定《院系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开放计划,开放计划按实验室管理处上传的《院系实验室开放计划表》(附件2)填写汇总。

请各单位与11月13日前将《院系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和《院系实验室开放计划表》(加盖行政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及PDF版提交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同时将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及计划通过在本院(系)及相关单位官网主页公示等各种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和指导老师,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管理处和教务处将按提交的开放计划安排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联系人:周毅华

联系电话:81469693

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

2025年11月7日